201612170724
為了賣相好看,台中豆芽菜蔡姓盤商從2004年開始就以工業用的漂白劑「低亞硫酸鈉」漂白豆芽菜。因為坦承犯行,又買了清洗設備,最高法院判決農產行老闆跟領班各有期徒刑10個月、6個月,不過只要分別支付公庫80萬及20萬元,就可緩刑3年,判決定讞。 浸泡池裡的豆芽菜,看起來白泡泡幼綿綿,不過這些可都是浸泡過工業用漂白劑的黑心豆芽菜,台中豆芽菜蔡姓盤商,被查獲從2004年開始,就用"低亞硫酸鈉"浸泡豆芽菜,地院判處農產行老闆跟領班、各有期徒刑10個月和6個月,不過只要分別支付公庫80萬及20萬元,就可緩刑3年。而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定讞。 ==時任台中地院行政庭長 卓進仕(2015.06.09)== (低亞硫酸鈉)是在102的6月20號 才有刑法的處罰規定 到103年的3月到4月間 (盤商)就停止使用 所以實際上他們犯罪時間 承審法官是認定 只有10個月 檢方查出,蔡姓盤商為了賣相好,將豆芽菜浸泡在工業用漂白劑「低亞硫酸鈉」裡,一賣就是十年以上,每天都有1500到2000公斤的銷量,大多賣給攤商和餐廳,消費者早已吃下肚,不過最後刑責不重,還可以支付公庫換取緩刑,很多民眾不認同,對現在吃的安全也沒信心。 ==民眾== 多少啦 多少還是會有疙瘩 (所以怎麼辦 吃比較少嗎) 其實豆芽菜我就很少在吃 ==民眾== 照正常不是那個顏色 可是可能我們去外面吃 就沒辦法去注意 他給我們吃的是什麼 民眾對食安沒信心,而法院則是因為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在民國102年6月修法前,「低亞硫酸納」並非管制品,因此從新法上路開始算起,蔡姓盤商只有十個月的犯案,高院也維持原判定讞。 綜合報導
黑心豆芽菜賣10年 盤商繳錢獲緩刑定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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